关于做好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8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陕教生办[2022]1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全面开展2023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招生和学籍学历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采取最严举措,堵塞各种漏洞,牢牢守住教育公平正义的底线。

二、组织领导

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

组  长:刘子建(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黄国泉(常务副校长)、唐学学(副校长)、王晓民(副校长)

成  员:罗文谦(教务处处长)、王  涛(教务处副处长)、吕超(招生就业处处长)、鹿  龙(学生处处长)、刘继兵(保卫处处长)。

2.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

组  长:唐学学

成  员:罗文谦、王涛、吕超、鹿龙、刘继兵、赵卓、王颖、南琳芝、韩雅轩、刘威、董亚、宋佳、常青、翟思程、杜少勋、张瑾。

三、职责分工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查工作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落实,招生办、学生处、保卫处、档案室协助开展工作。

四、审查复查对象

2023年入学新生。

五、审查复查时间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查工作贯穿整个大学期间,集中审查复查时间从新生入学报到起至9月30日止。

六、审查复查内容

(一)照片复查:按照录取电子照片、准考证照片、纸质档案中高考报名登记表照片、录取通知书照片、身份证照片和报到考生本人“六对照”的原则进行比对,其中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上照片与录取电子照片是同一张。

(二)证件复查:查验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上的文字信息与电子档案的内容是否一致,主要复查身份证号、姓名、考生号、省区等信息;另外专升本学生还需核查高职毕业证书原件。

(三)档案复查:一是要确认新生是否有纸质档案、材料是否完整,纸质档案一般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考生报考志愿表、考生体检表、高中学生学籍表(或毕业生登记表)等;二是检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相片、身份证号、姓名、考生号、省区等信息是否一致。

(四)户籍复查:对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不迁户口的考生查户籍派出所提供的证明)进行核查,并提交核查报告。

七、审查复查结果及处理

(一)审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学籍注册,获得学籍。

(二)审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审查复查工作结束后,对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另外发文通报并报生源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审查复查结果公开。依规公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查期间的有关举报材料、调查材料及处理结果。

八、审查复查要求

(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查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因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组织不力、核查不严,致使冒名顶替等不合格新生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

(二)对于延期报到的新生进行重点审查复查。对在校期间提出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学生,各学院要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学校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核复核,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各学院在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查工作时应逐一核对学生的各项资料,并填写《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查情况登记表》,审查复查工作结束后,应认真做出总结,填写《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查异常情况统计表》,以上两个表格签字盖章后于11月30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办公室(教学楼207室),电子文档发指定邮箱。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9-38193001   

邮箱:kdhaojingjwc@163.com。

九、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查投诉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29-38193001;     

举报信箱: kdhaojingjwc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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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8日